研究結果 本節先就九十二學年所進行的個別督導之分析結果進行說明,再就九十三學年團體督導工作坊之分析結果進行說明。 一、接受個別督導的經驗與需求
就參與個別督導的參與者,於督導經驗整理表內容依題項加以整理,可歸納出以下四個向度,其編碼的整理資料見表三。 (一)督導前的需求與期待 受督導者因其接案狀況不同有不一樣的需求與期待,可能反映實務上遇到的困難,或是對自己在專業成長的期許。以下就受督導者的需求與期待,加以說明: 1.
如何處理個案問題:無論是正在第一線服務的輔導老師,或是正在接受諮商員訓練的研究生、大學生,希望皆藉由督導可以讓自己更明確知道如何處理個案的問題。 2.
尋求改進與回饋意見:受督導者往往對自己的諮商過程或處理方式有著懷疑與擔心,希望透過督導檢視有否需要改進之處或盲點,期待督導者給予意見,作為改進的依據。同時也希望能藉由督導來確認自己的處理是正確的,以獲得正向回饋 3.
建立明確的諮商目標:部份受督導者是正在接受諮商訓練的學生,對於如何建立明確的諮商目標仍然不甚清楚,希望藉由督導能夠加強自己建立諮商目標的能力,而能釐清個案真正的問題為何。 4.
尋求支持:受督導者體認諮商的路上是辛苦、耗能量的,希望能在諮商這條路上找到同伴,獲得一起向前的支持力量。 受督導者的需求和期待多和其實務困境及個人體會有關,實務困境則如接案遇到了困難,而期待知道如何處理個案問題及形成明確諮商,以為後續處理之參考;個人體會則像對自己諮商效能的擔心,期待對自己諮商表現的正向回饋及指正建議,並確認自己的對錯。受督導者也期待在督導過程中找到支持的力量,繼續奮戰下去。
(二)督導對於往後個別諮商的幫助 根據受督導者回饋的資料,可歸納個別督導對於諮商員往後的幫助,分別有下列十一項。 1.
反思諮商師應有的態度:受督導者能夠檢視自己對於個案的態度,懂得欣賞個案,特別是面對青少年族群時,要如何調整諮商員的態度以靠近他們、貼近他們,以追隨、非指導性的態度取代主導性。 2.
澄清諮商師的角色定位:澄清諮商師、社區機構、學校輔導室三者的關係與角色,面對個案相關問題的處理須視諮商專業角色和訓練而定。在組織中的階層關係有時候對諮商會造成干擾,諮商員必須清楚了解自己的角色定位,才能有助於諮商員發揮功能。 3.
對諮商專業有新的看法:正在受諮商員養成教育的受督導者經由督導之後,能對專業的包袱與真實的自己兩者間有新的審視和理解。 4.
清楚接下來可行的方向:督導者針對諮商的過程提出許多具體可行的方向,協助受督導者了解未來如何與個案工作。透過討論,受督導者學到不同的想法,更能聚焦、清楚可行的方向。 5.
諮商策略與技巧的運用:經由督導者提供先前尚未思考到的策略或技巧,如自殺及自我傷害個案需要求其簽署不自殺契約,並在必要時通報學校相關單位。藉由督導,受督導者更能靈活運用諮商策略與技巧。
6.
對個案問題重新界定:經由督導,對於個案問題產生不同理解方式,更能了解個案行為舉止的可能原因,並留意到諮商關係的變化,促使諮商目標跟著改變。 7.
個案概念化:受督導者學習更具體的個案概念化方式,有效地清楚地了解個案問題的脈絡,找到個案問題行為背後的原因與核心。 8.
注重個案需求:在積極幫助個案之餘,還能以個案的需求為主,不應該為個案決定他需要什麼,將決定權交回個案手中。 9.
注意諮商倫理議題:在諮商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倫理議題,像是家暴個案所需之協助,或是該如何處裡可能自我傷害的個案等,透過討論,讓受督導者有較全面的倫理考量。 10.
了解與青少年工作的方法:例如了解到與青少年工作需要更多的耐心與時間,學習運用不同媒材以幫助青少年表達自己,有效與青少年建立關係,規則清楚與確實執行的重要性。 11.
增加專業自信:在督導的過程中,督導者看到受督導者在個案上的努力,讓受督導者受到鼓勵進而產生繼續晤談下去的力量。督導者同理受督導者受挫的情緒,關心受督導者的狀態,肯定受督導者的努力,這些都能提高受督導者的自我信心與自我效能。 綜觀以上十一項,前三項是受督導者對於諮商產生新的看法,以引發重對自己的諮商態度、諮商專業定位重新思考。此外,後八項則是受督導者在專業上的成長與學習,諸如更能個案概念化、能重新界定個案的問題、更清楚個案處理的可行方向、懂得注重個案需求,運用適合的諮商策略與技巧以幫助個案。
(三)督導中的負向經驗 受督導者會因督導的形式,或在督導中看見自己不足之處,而有負向影響產生。分別說明如下: 1.
督導時間太短:部分督導者提到單次一小時的督導時間似乎過於緊湊,致使討論的議題,只能了解概念而無機會深入討論具體做法,擔心下次不知是否能會做出自己覺得不妥的處遇。緊湊的時間也讓受督導者有壓力。 2.
對督導程序不夠清楚:受督導者對於督導程序不是很清楚,希望能事先說明清楚,好有心理準備。例如:督導全程錄音後錄音的處裡、個案紀錄的去處等,都需要事先說明清楚,以免有發生不當的倫理議題。 3.
發覺不足之處的擔心與受挫:能督導的協助下發現自己不足之處,雖是參與督導的期待之一,但是一旦成真時,又覺挫折與不舒服。一方面擔心能力不足以幫助個案,同時也焦慮於面對自己的缺點。
(四)參與督導的整體感受與想法 參與個別督導後的整體感受與想法,大致可分為五項,分別說明如下: 1.
增加面對困境的勇氣與能力:督導者溫暖、包容的態度,讓受督導者能夠獲得重新再出發的勇氣,背後有人加油、指引的感覺,受督導者在面對困境時,能有堅定不倒、繼續走下去的力量。 2.
使自己更有信心,獲得自我肯定:對研究生或是大學生等諮商新手而言,參加督導讓他們對於自己在個諮時的表現不再那麼懷疑與不滿,能視挫折為一種磨練,減少自我苛責,學習鼓勵並肯定自己。督導的肯定則可增加信心,發現自己潛能與力量。 3.
多元觀點看待個案:經由督導,受督導者學習到用不同的觀點看待問題,透過討論亦激發受督導者用更寬廣角度理解個案,對個案產生不同的想法。 4.
促進自我覺察以增進專業成長:透過督導,受督導者能夠檢視自己在諮商中的做法、想法,看到進步的空間與力量。經由持續地整理和反思諮商過程,促進自我覺察的能力,同時提升自我專業能力。 5.
擔心自己會依賴督導:部份尚在諮商員養成教育的受督導者,對於督導的感,感到有收穫的同時,亦擔心自己對督導產生依賴的習慣。受督導者雖有擔心,但也同時在自己調適。 受督導者參與完督導之後,感到更有勇氣與能力面對可能的困境,也能學習肯定自己、相信自己,進而達到提昇自我效能感。除此之外,受督導者也學著用更多元的觀點來看待個案,學習自我覺察來促進專業成長,這樣可以使得諮商員豐厚自己的專業能力。
二、
接受團體督導之經驗與需求
(一)督導前的需求與期待 前來參加團體督導的成員們,在督導需求與期待上的資料整理如表四,其內容可分為提昇專業能力、促進自我成長兩個部分,其中一到四點是屬於提昇專業能力,五到八點是屬於促進自我成長,分別說明如下: 1.
加強專業知能與技巧:期待透過團體督導增進輔導技巧與知能,提昇個案概念化及個案處理的能力,提高處理個案之效能。 2.
發現盲點與限制,突破瓶頸與無力感:受督導者期待透過督導了解自己在處理學生問題的瓶頸及限制,並有想法上的激盪,發現自己的盲點,以減少無力感。 3.
了解不同類型個案之處理方式:藉由團體督導的機會,可以學習其他輔導人員對不同個案的處理方式,也期待自己對後續的處理能有更具體的處理重點。希望這樣的團體督導有助拓展不同類型個案處遇方式的學習。 4.
與參與者相互學習以擴展思考方向:透過團體督導夥伴們的分享與相互學習,得以檢視自己的做法而有不同觀點來看自己的諮商歷程,重新開啟各種可能,並帶來力量。
5.
再進修、再學習:透過這樣較為新鮮的方式,讓自己不斷成長與學習,幫助自己提升專業輔導知能,達到充電的目的。 6.
尋求專業的支持與協助:期待有人給予支持、協助,獲得支持與能量,更清楚確認自己在諮商工作方向的正確性,提昇專業判斷的敏察度。 7.
維持專業熱誠:讓自己對於輔導工作產生更多源源不絕的動力,繼續堅持輔導諮商的熱誠與理想。 8.
提昇自我覺察能力:希望由不同個案人生的敘述中,激發自己的生命價值。體察自己的想法,更能明確的掌握自己方向與目標。 整合上述八點,受督導者期待藉由這次團體督導的研習,加強自己的專業能力與諮商技巧,學習不同類型個案的處理方式,另外將督導視為一種專業的支持與協助。同時,受督導者也希望,提昇自我覺察能力、維持專業熱誠、同儕相互學習,協助自我成長。
(二)團體督導中有助益的經驗 因參與的梯次不同,受督導者覺得有幫助的段落與討論是相當不同的,第一梯次是以結構化的督導形式,教導個案概念化技巧並進行個案督導;第二梯次是以後現代思維的方式,藉由繪本的媒材及個案研討進行督導。以下分別說明參與者在不同團體督導知覺到有助益的經驗。 1.
個案概念化督導:受督導者對於督導者講解個案概念化的模式,感到獲益菲淺;整天六小時的督導皆以個案概念化的模式貫穿討論,印象深刻。受督導者藉由不同提案者的個案,學習到不同類型個案的處遇方法,並嘗試著多面向地思考個案問題。 2.
後現代取向個案研討:督導者藉由「比利得到三顆星」這本繪本,引導受督導者用後現代的思維看待個案,整天督導亦以此種觀點貫穿討論。受督導者知覺到後現代的思維,引發其用不同的角度看待個案,同時也學習到用找尋個案的成功經驗、優點,鼓勵以增強個案的信心與能力。此外,運用分組角色扮演諮商師與個案的方式,讓受督導者更能體會如何貼近個案、如何欣賞諮商師。
(三)督導活動滿足需求程度及對諮商工作的助益性 本研究請參與者以100﹪作為評量方式,反應對此次團體督導的滿足程度。綜合所有參與者的回饋資料,滿足督導需求程度的範圍在50﹪-120﹪之間。其具體內容如下:
表四:團體督導經驗回饋整要
1.
有助於未來輔導工作:學習個案資料收集需更周延,並留意某些重要議題及後續相關處理的的方向,有助研擬未來輔導計劃,。 2.
多元角度、全面性看待個案問題:學到更全面性的看待個案問題,經由相互討論的過程,激勵受督導者以更多元的角度來理解、看待個案的問題。能由整體層面找出個案問題的脈絡,釐清問題的全貌,而不是以個人主觀的想法來判斷。 3.
學習新知:得到督導的指導與夥伴們的分享,間接接觸多元的個案並聽取不同類型個案之討論及意見,因而學習到不同的觀點與方法。 4.
自我反思與自省:讓自己有機會反思與整理。由個案討論,引發提案者思考自己如何做到,從個案身上得到什麼啟發。參與者從中獲得自省的幫助,啟發自己更深入的看見自己面對問題的態度。 5.
找出盲點、突破無助:藉由研習時督導者的講授以及相互討論,讓受督導者有重新得力之感。督導者用心的回饋更是撫慰受督導者受挫的心。同時也能提昇專業判斷的敏察度,看見自己諮商歷程的盲點,進而突破瓶頸、擴展視野。 6.
增進專業自我期許:經由團體歷程受督導者發現自己的專業知能,尚待加強、訓練充實之處。 團體督導滿足受督導者需求的程度多數為正向的,包括有助於受督導者將來輔導實務工作,使其能試著用更多元的角度看待個案,透過團體互動歷程間接學習到如何處理不同類型的個案,增進專業的自我期許。除了諮商實務的專業成長外,受督導者也能自我反思引發深的覺察,找到自己肯定自己的力量。
(四)督導中的負向經驗 參與團體督導的成員們,其中四位有負向影響的感受,其餘皆無這類感受出現。 1.
提案的篩選:受督導者提到被篩選為督導的個案應該是受督導者本身目前所接的個案,較能有效的進行討論。 2.
難以進入提案的諮商脈絡:個案研討部份雖提供個案資料,但仍有受督導者反應仍然不太清楚諮商的脈絡。 3.
案例討論引發對諮商效能的質疑:受督導者在案例研討過程,體驗到自己面個案質疑諮商效果的負面感受,無法肯定諮商的效能。 4.
進行方式的不符預期:進行方式因與受督導者原先預期不同,對於要互相回饋的方式感到壓力,也有受督導者不習慣低結構的進行方式。 有負向經驗的受督導者,主要是針對督導的形式與內容,反映受督導者有其不同偏好的督導方式。此外,團體督導亦可能引發個人非督導歷程中的負向感受。
(五)接受督導後在青少年諮商之督導之需求與期待 綜合受督導者回饋的資料,前兩點是期待的督導形式,後四點是期待的督導內涵,分別說明如下: 1.
定期督導:不論是個別督導或團體督導的形式,受督導者期待有定期督導。 2.
進行方式:不同的受督導者偏好不同的督導進行方式,但多期待有結構的引導,較為直接、指導性的督導。 3.
特定取向的督導:受督導者也提出希望能舉辦特定理論取向為主的督導。 4.
個案概念化之能力:期待能更精確的掌握、分析個案問題。讓自己能有系統的建構,加強個案概念化的能力。 5.
主題性督導:希望以更明顯的主題性來舉辦督導活動,例如青少年偷竊行為、兩性交往、網路成癮等不同個案類型為主題,作為進行督導的方向。 6.
倫理議題:希望能對諮商倫理與個案權益有更清楚的釐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