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自尊青少年輔導策略之行動研究 

不論是從研究或是從學校輔導之實務工作中發現,大多數青少年之困擾或問題行為多與其個人的低自尊有關,甚至低自尊的影響廣大延伸終其一生。是故,若能於青少年發展自我認同的階段,關注其自尊的狀態,引領或修整之,是學校輔導老師頗值得介入,也應予以介入的一項任務。本研究即立基於此重要性之下,針對高中職低自尊之青少年,進行相關輔導策略之行動研究。 

本研究之進行計分三階段: 

首先邀集四位具輔導與諮商學系碩士學位,且目前分別任教於彰化高中、台中女中、員林農工、及中山醫學院等中部地區高中職大學院校內學生輔導中心專任輔導老師參與本研究專案。除考量他們的專業背景,亦借重他們與青少年的實際接觸經驗,能有效地使本行動研究進行。後續即由專案主持人、協同主持人併同此四位輔導老師共同運作行動研究。總計歷經五次討論會議,五次會議的重點依序為:

          1. 第一次會議:

針對各人校內輔導經驗,分享青少年低自尊之情形,哪些層面顯現出低自尊的行為、以及影響產生低自尊之因素。其次探討在高中進行諮商團體的可行性,及據此團體方案設計時間安排上的考量。最後確定與低自尊相關文獻閱讀之範圍。

2. 第二次會議:

就閱讀相關文獻之內容進行心得分享,並據此對高中校內低自尊青少年在校的行為表現和狀況構築概念,以形成團體方案設計的方向。總計規劃影響高中青少年自尊的主要面向為:成長之家庭、與其產生互動之人際網絡、學校生活各項表現、以及對自我身體意象的接受情形。

3. 第三次會議:

本次會議主要在形成團體方案設計之架構(如下圖),計包括青少年生活接觸的四個面向,每一面向之焦點則放在低自尊青少年於該面向之能力感、價值感受、控制感、以及自我在此等方面之評價取向。

團體方案設計時依循上述角度,伴隨著團體歷程之前進,首先著重團體成員在四個面向上能力感、價值感、控制感、以及自我在此等方面之評價取向方面的「探索」及「自我覺察」。其次,或矯正成員的錯誤感受及信念,或「體驗」「養成」成員相關能力、價值、控制感、及自我評價,或協助其「操作」懂得因應。最終,則助成員「內化、統整、形成內在導向的評價系統」,以真正提高成員個人在相關方面的自我價值感受,亦即提升其自尊。

其次,決議由四位輔導老師自行各選擇一個生活面向為團體方案設計的主題,將前述之構思含括在內,計畫每一面向以大約二十個單元為限,每一單元四十分鐘為原則,總計開始進行四種低自尊團體方案之設計。

4.第四次會議:

就四種團體方案初稿(學業生活與自尊、家庭生活與自尊、社會人際互動與自尊、以及身體意像與自尊)單元設計上的困難進行討論、以及提供修正意見。

5.第五次會議:

就四種團體方案之活動單元進行第二次之討論與校正意見之提供。 

行動研究之第二階段則包括兩個部分:一是遴聘五位自輔導與諮商研究所碩士畢業,分別任教於北、中、南部五所高中之專任輔導老師,請其依其對該校學生之認識檢核本四個團體方案對該校學生之適用性,並同時請其依其輔導與諮商專業之訓練背景對方案之設計提供意見。

另一則是遴選一所高中,請團體方案設計者之一根據所設計之方案單元在其校內招募成員,實際進行低自尊團體方案之嘗試帶領。在此次試帶的團體的成員於團體結束給予的正向回饋是學會要調整自己看待事情的角度,以及不必拿他人當作自己的效標。

其後,依據五位審閱者對團體方案的意見及實際帶領活動單元的經驗,進一步對團體諮商方案進行修正。 

行動研究之第三階段則聘請四位任教於大專院校且教授團體諮商課程的老師對團體諮商方案進行最後的審查工作,其後根據審閱意見再次修正,有關低自尊青少年的輔導策略 -- 團體諮商方案於是定稿。之後,計畫於九十二學年度上學期,由本系修習團體諮商課程的碩士班學生分別至不同之高中職學校進行四種團體方案的正式帶領,繼續檢核此團體諮商方案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