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訪談之進行


    本研究計進行七次團體訪談,每次訪談時間均為三小時。團體訪談進行之初研究者催化彼此間的熟悉感、詳細說明研究動機、目的、團體訪談運作的方式,鼓勵參與者盡量依據自己多年的接案經驗發言,同時告知發言沒有正確與否的考量,也無須顧忌誰先誰後之發言排序。

    七次團體訪談中,第一、二、七次由兩位研究者共同擔負訪談之責,訪談方式由其中一位主發問,另一位研究者則協助必要時的催化討論。第三至六次則由一位研究者擔任訪談工作。每次訪談均邀請一至二位研究生協助將團體訪談過程中之發言摘記於張貼之海報紙上,提供參與者對分享內容向度的掌握、檢核與省思。

    過程中,研究者除掌持訪談大綱的方向,當一位研究參與者發表其看法後,常有相同感觸或其他看法者接續發言,研究者則於適當時機就發言內容作摘要、尋求澄清、或邀參與者對準話題焦點,就其經驗及體會作細緻的敘說或補充,每一位研究參與者均獲得足夠的時間,在研究者提示的每一主題下盡量發言。也透過引導促使參與者就分享之主題作進一步或更廣泛地引申及交互對應談話。

    訪談依循訪談大綱提供之架構進行,唯訪談方向之著重程度依資料蒐集之情形而有調整,前四次訪談對接案之青少年特質及問題著力較多,所蒐集之資料逐漸出現重複現象,後三次則僅將前述蒐集之資料在團體內作檢核或補充,而將訪談主力放在接案的作法上。研究者於每次團體訪談之進行,亦參酌前次訪談內容結果,在團體內作必要的比對、引申、以及資料蒐集方向之裁奪。